1、2016年7月美国亲属移民排期

1. 美国亲属移民排期(表A) — 中国大陆出生

第一优先类F1 — 美国公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2009年3月22日(前进66天);

第二优先类F2A — 美国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2014年11月15日(前进7天);

第二优先类F2B — 美国绿卡持有者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2009年12月08日(前进47天);

第三优先类F3 —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2004年12月1日(前进0天);

第四优先类F4 — 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2003年1月1日(前进0天)。

2. 美国亲属移民排期(表B) — 中国大陆出生

第一优先类F1 — 美国公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2009年10月1日 (前进0天);

第二优先类F2A — 美国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2015年10月15日(前进0天);

第二优先类F2B — 美国绿卡持有者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2010年12月15日(前进0天);

第三优先类F3 —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2005年8月1日(前进0天);

第四优先类F4 — 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2004年5月1日(前进0天)。

2、分析问题美国投资移民有名额限制吗?

美国政府对美国投资移民名额是有限制。国家批准项目每年的总数上限是10000名。3000个保留给投资指定区域中心的投资人。目前没有用完,所以该类申请人目前还没有移民排期,可以很快获得绿卡。

3、移民美国该怎样加入户籍?

  一、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国居住五年

  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五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

  因此,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入籍的时间,而重新计算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在美国实际居留的时间至少三年,起码要达到法定期限的一半,才能向美国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二、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证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入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三、在提出入籍申请时

  必须是在美国已连续居住五年的最后半年里,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里至少居留了六个月的时间。

  四、入籍的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

  在美国已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十六岁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国公民权,这时,可随同父母自动取得美国国籍。但16岁至18岁之间的子女,则必须独立申请入籍。

  如果未满18岁的孩童,其父母当中有一名是美国公民而一名是外国人时,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一方可在其子女满18岁之前代其申请入籍。

  五、必须具备初步的英语读、听、说和写的能力

  入籍的申请人应对英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审查入籍资格时移民局官员以口试方式,入籍申请者要用英语回答有关美国历史和美国政府方面的知识。

  以口试方式来考查入籍申请者英语的实际表达能力。此种试题由美国政府印刷并公开出售。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口试时未能合格,允许申请者在一年以内还有两次补考机会。

  如果申请人年龄超过50岁,并在美国居留时间达20年以上的,可以免试英语,可由本国语言代替。新移民法还对年龄已超过55岁,并已在美国取得永久居留权后又居留15年以上的申请人,也实行免考英语,并由本国语言代替。

  六、必须在美国五年的居留时间里表现良好

  七、必须对美国历史与宪法、移民法有一定的了解

  主要是对美国历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组织机构与权利的了解,以及对美国宪法原则和重要修正案内容的了解。

  八、申请公民身份者必须放弃原有的国籍

  若仍想保有其原有国籍,则不得成为美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