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EB-5投资移民再次延期

众议院此次推出的《Securing America's Future Act》(保障美国未来法案)并未提及美国EB-5投资移民()。然而,根据美国媒体报道,原定于周一凌晨的参议院投票,由于协议失败,将推迟到中午进行。新的预算案或将资助政府运行至2月8日,如果参议院投票通过,美国投资移民EB-5区域中心计划也将一同延期至2月8日。同时,作为临时法案的美国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法案,不得不每次随着联邦预算案延期,此次也随着联邦政府一起被迫关停。

美国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法案将于1月19日到期,因此,如果EB-5区域中心法案不延期,该类别下的EB-5签证将发放到1月19日为止。只有,在1月19日之后,EB-5区域中心法案继续延期,则区域中心下的I5和R5签证才能继续发放。注意,EB-5直投项目的投资者不受影响。因此,只要国会不能通过临时预算案,美国投资移民EB-5区域中心计划就无法获得再授权,区域中心下的EB-5签证也将无法发放。

移民补充,美国EB-5投资移民继续搭车联邦政府预算案,再次短期延期或者长期延到财年末,基本是没有任何悬念的。也就是说,一旦错过2月8日这个国会立法改革的时间窗口,今后的美国投资移民EB-5提案应该无法获得单独投票表决的机会,下一次EB-5立法改革的机会恐怕只有9月30日,或下一次联邦预算投票时间点。

(2)、工作移民美国

  若上列两个移民方法并不适合自己,那么便可以考虑工作移民。工作移民分四种:

  杰出人才移民(EB-1)

  杰出人才移民(EB-1),如果你在商业、艺术、体育、教育等范畴有杰出表现成就或拥有专业资格、具备不少于三年的教学或研究经验的学者或专业研究人员或跨国企业的高级管理层被调职美国,即可申请移民美国。而美国政府对EB-1 的申请人没有年龄与语言要求。

  优秀人才移民(EB-2)

  EB-2 没有年龄和语言限制,但申请人必须在学历上或工作经验上符合一定条件先可申请移民美国。在学历方面,申请人需要在美国完成本科或硕士课程,而在过去五年时间内有不少于两年的工作经验。若在申请移民时已经在美国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申请人的雇主需要做移民担保,移民申请亦可由雇主递交。

  技术及劳工移民(EB-3)

  EB-3 的申请要求较前两个移民方法条件宽松,申请人的工作职位也相对容易被接纳。但是,在年龄上是唯一个个有限制:申请人岁数必须在18至50岁以内。只要在美国政府认可的公司就职,不论是投术或非技术工人、初级劳工亦可申请,但是EB-3 同样需要雇主做移民担保,移民申请亦可由雇主递交。EB-3签证有三大类别:具备不少于两年的工作经验式培训经验(技术劳动力移民);申请人至少拥有学士学位;无须培训或培训时间不超过两年的非技术劳工。

  特殊职业移民(EB-4)

  EB-4 是较为特别的一个移民美国的申请资格,申请人需要任职特殊的职业,例如是广播人员、神职人员或从事与宗教、伊拉克或阿富汗的翻译员、外籍美军等。在申请移民美国时,申请人必须拥有最少两年的宗教工作经验,并附上相关文件证明。美国移民服务局会审核该文件,若通过审核,当局便会安排进行面试。通过面试后,申请移民美国也必需从事以上工作。

(3)、亲属移民美国

  移民美国其中一个方法就是结婚移民。现时美国政府并没有实施结婚移民的上限数目,而结婚移民亦是移民美国方法之中最简单的一项。只需要其配偶拥有美国公民身份便可申请亲属移民。这种移民美国的方法有两种不同的条件:

  K-1签证

  K-1 签证只适用于申请人为配偶的未婚夫/未婚妻的身份移民美国。但需要留意的是,在到达美国的90天内必须与美国的伴侣结婚,成为法律上认可的合法夫妻。当成为合法夫妻后,下一步便可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递交移民申请书,申请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此外,申请人亦需向USCIS 申请确立有条件永久居留身份,结婚两年后,再申请移除有条件居留身份。

  IR1/CR1

  如你是已婚人士,拥有美国公民身份的未婚夫/未婚妻则可直接向美国政府申请临时绿卡。CR1 类的绿卡适用于申请人与未婚夫/未婚妻结婚日子未满2年,而绿卡期限为两年。若申请人与未婚夫/未婚妻结婚日子已超过2年,申请人则需申请CR2 类的绿卡,期限为十年。而入借美国公民则是另一个做法。申请绿卡还是必要的,但申请人必须和伴侣维持至少两年的结婚生活,并与伴侣一同移民美国申请公民身分。